某次考试考语文,我的同桌在默词的时候突然灵感来了,前句:问君能有几多愁 要求补后句,他补了句:恰似一道红叉卷上留(原句: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师毫不客气得在卷上打了个X。
他还沾沾自喜说:“原来我的灵感好灵的!”
父亲:“咦,叫你买只热水袋,怎么买了只足球?”
儿子:“足球比热水袋好,省得灌水麻烦。”
父亲:“可足球不能取暖。”
儿子:“怎么不能?你不见报纸上讲,今年全世界将出现‘足球热’吗?”
岳父母结婚三十年,互敬互爱,从不吵架,为此我结婚时特地去请教岳父大人。
岳父说:“我结婚时我岳父就告诉我:‘不要批评你太太的缺点或怪她做错事,要知道,就是因为她有缺点,有时做错事,才没有找到更理想的丈夫。’你要记住这句话。”
有一个人买了10头驴子,当他骑在一头驴上数数时,发现只
有9头驴子,当他下来数时,就有10头驴子。于是他说:“我步行就
赚一头驴子,骑驴就损失一头驴子,还是步行好!”
课堂上,老师出了一道判断题要求同学们当场判断正误。
老师:“小林,请你判断一下。”
小林:“我认为答案应该是‘错误’。”
老师:“为什么呢?”
小林:“因为前面小燕回答说‘正确’,但你没有让她坐下。”
清晨,鲍勃脸色苍白。他的妻子关心地问道:“怎么,不舒服吗?”
“昨天夜里,我做了个梦,我去意大利旅游,而且还品尝了意大利细面条。”
“这有什么值得不安?”
“可是今天起来,我却发现我睡裤的系带不见了。”
一对夫妇到律师事务所协议离婚。
妻子:“我要求离婚是因为结婚到现在,我讲的话,他不曾听过。”
丈夫:“瞎说!这回你要我到律师事务所,我不是跟来了吗?!”
一楼住户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只大狗。初来乍到,它警惕性非常高,一有点响动就狂吠不已。我家在六楼,尽管每天上下楼蹑手蹑脚,但十有八九还是要被狂吠一通。我胆子小,狗一叫我就拼命跑,生怕它突然冲出来。
周日,我去接正在上英语培训班的小侄子到家里吃饭。刚进一楼,大狗照旧“汪汪汪”地叫起来,叫得我心惊肉跳。小侄子却一点也不害怕,扯起嗓子对着喊:“吐吐吐”。奇怪的是,“吐吐”几声后,大狗居然偃旗息鼓,不叫了,并且发出可怜的“哼哼”声。
回到家,我问小侄子用什么办法,居然能镇住这么凶猛的狗。小侄子洋洋得意地说:“当狗对你汪汪叫时,它其实是在说one(一),你就回two(二),这时狗因为无法回你three(三),非常惭愧,就不叫了。”
张三的儿媳妇整天在家里闹得不可开交。
张三没办法,找到媒人李四说:“当初你给咱娃介绍对象的时候,口口声声说是一个好女子,谁知她竟是这样……”
李四忙解释说:“当初我只说她是个好女子,可没说她是好媳妇呀!”
第一条:
不管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如果有漂亮的女生,必须马上前去大献殷勤,倾吐爱慕之心,务必要问到小姐芳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之类的基本信息。不得有担心害怕会被该女生旁边双目竖瞪、膀大腰粗之男友痛K一顿之行为!
第二条:
不管是大眼睛小燕子还是麦当劳里“欢迎光临”的小妹,只要自己看上了,必须呕心沥血写去无比肉麻直至打动芳心的万封情书,不得有心动不行动或则害羞胆怯、担心别人说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行为!
第三条:
不管是衬衣或则西装领口、袖口,不能让MM看见黑渍,不得有三天不换衬衣袜子、十天不愿洗澡之行为,必须保持“象刚剥壳之熟鸡蛋”、西装革履之干净潇洒形象,不得有当面掏耳朵、挖鼻孔、全身泛酸味令MM恶心之行为!
第四条:
不管是唐诗三百首、琼瑶三毛之无聊小说、周星痴之无厘头电影,还是《傲慢与偏见》《红楼梦》等自称是经典的东西,必须烂熟于胸,还必须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要满口网络、现代主义等新名词,不得有一问三不知,被人贬之为绣花枕头一包糠、中看不中用、土包子之行为!
第五条:
不管是陪女友看电影、上餐馆,还是逛商场买东西,必须随叫随到、跑前跑后,抢先付钱以讨芳心。不得有丝毫“陪女人逛街好无聊”之想法,更不得有无精打采、垂头丧气、小里小气毫不大方之行为!
第六条:
不管现任女友有多漂亮,对你再温柔再体贴,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美丽还有更美丽!必须见一个、爱一个,或则脚踏两只船(三只船更好),不得有从一而终、娶了她拉倒就此收心、金盆洗手之想法及行为!
第七条:
对待现任女友,必须每天一朵玫瑰花或则数个甜蜜电话,香水、礼品不断。不得有三天不理、忘记女友生日、情人节、三八妇女节、第一次见面纪念日、第一次接吻纪念日、第一次。。。等特别日子而想起再说忘了更好等不懂浪漫之行为!
第八条:
不得有朋友妻、不可欺,兔子不吃窝边草之想法及行为!
第九条:
女友生病或则烦恼之时,必须马上问寒问暖、轻言轻语、小心慰藉、关怀倍之,充当家庭教师、心理医生、求助热线、忠实听众之举动,不得有害怕麻烦、关我屁事、懒得理你大男子主义之行为!
第十条:
遇见比自己更高级厉害的花花公子、泡妞专家(诸如方丈之类前辈高人)或则同道之人,必须虚心请教、互相切磋技艺,交换经验体会,提高花心水平、让自己能更上泡妞新台阶!不得有同行相轻、互相诋毁翻白眼之行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