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气呼呼地给报社打电话质问:“你们报纸搞什么名堂,明明我还活着,为什么发表了我的死讯?你们要负责刊登更正的启事。”
编辑:“真对不起,要更正是不可能的。”
约翰:“为什么?”
编辑:“为了维护我们报纸的信誉,我们从不登自相矛盾的消息。不过,我们可以想另外一个办法来弥补一下。”
约翰:“有什么办法呢?”
编辑:“我们可以在明天的《出生栏》里,刊登您出生的消息,让您重新做人。”
一位女士第一次接受高尔夫球训练,教练说:“你必须握紧球棒,就象握住你老公的。。。一样。”女士拿过球棒,将球击打出去。
教练说:“很好,完全正确。现在,请把球棒从嘴里拿出来,我们继续进行下面的训练。”
从前,有个农夫,听人说“令尊”二字,心中不解,便去请教村里的秀才:
“访问相公,这‘令尊’二字是什么意思?”
秀才看他一眼,心想,这庄稼佬连令尊是对别人父亲的尊称都不懂。便戏弄他说:
“这令尊二字,是称呼人家的儿子。”
说完,秀才掩嘴而笑,心中暗暗得意。
农夫信以为真,就同秀才客气起来:
“相公家里有几个令尊呢?”
秀才气得脸色发白,却又不好发作,只好说:
“我家中没有令尊。”
农夫看他那副样子,以为当真是因为没有儿子,听了问话引起心里难过,就恳切地安慰他:“相会没有令尊,千万不要伤心,我家里有四个儿子,你看中哪一个,我就送给你做令尊吧!”
河南报业网讯:日前,罗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奇特的离婚案,嫂子竟找小叔子离婚。该院查清事实后,依法判令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被告刘某于1998年办理结婚登记时错拿了哥哥的身份证,因为弟兄俩十分相像,为了节省路费和时间,刘某便以其哥哥的身份证、名字和自己的照片瞒过婚姻登记员,领取了结婚证。去年9月,刘某的哥哥与原告王某登记结婚,为顺利领到结婚证,哥哥也将错就错,用弟弟的身份证、名字和自己的照片与原告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4月,刘某的哥哥与王某感情出现裂痕而离婚,王某经询问律师,只得与小叔子打起“离婚”官司,请求法院依法宣告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既无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也无缔结婚姻之意,双方所实施的结婚登记行为因欠缺意思表示真实之要件而应属无效,故该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子请了10位同事吃饭,其中就有他心仪的mm。
吃到一半时,他忽然站起来走到mm身旁,然后把mm坐的椅子整个搬了个90度面朝自己,而此刻mm嘴里塞满了各种食物……这时,他突然从兜里掏出4沓钱说:“这是4万元订金,你愿意嫁给我吗?”
mm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掏出验钞机,片刻后说:“这些都是真的――我愿意!”
司机:“喂,先生,你没看见那张‘请勿吸烟’的宣传标语吗?”
乘客(香烟在手):“看到了,可我都给你们给弄糊涂了.这边上不是还有‘请穿美人鱼牌胸罩’的广告,难道我也要听它的也穿吗?”
在我们理工科大学中,女生少得可怜。于是在某公共课桌上,有一女生写道:“我很丑,但我很抢手。”一男生见了,愤然回复道:“对,超市里的贱货一般都是很抢手的。”绝妙的比喻。
某一旅游团到北京观光旅游。到北京已是晚上,找一旅馆房子不多,最后剩一间房,和一男一女,导游一看愁啊?曰:你看就一间房了你们两就将就这住上一晚上吧?女曰:行。男一看,女的都行了,他有什么不行的啊?于是两人就住在一间房子了,男的也挺绅士的,女的睡床,他睡沙发,到半夜女不忍心,叫男的曰:上来睡吧?男曰:不行啊!咋两素不相识的。女曰:那中间放一个枕头,你不要过来就行了。男曰:行。整晚相安无事。第二日旅游团到八达岭爬长城,天热女戴一太阳帽,一阵大风将太阳帽吹下长城,男不加思索跳下长城捡起太阳帽还给女。女脸色很难堪,狠狠的在男的脸上了一巴掌。曰:难道说翻过昨晚的枕头比翻过这个城墙还难吗?男愕然???
老师:小林同学,你认为太阳和月亮哪个更重要?
小林:月亮更重要。
老师:为什么呢?
小林:月亮能给黑夜带来光明,而太阳好像没什么用,总是在大白天出来。
有一个心理医生,在治一个心理不正常的小孩。有一天,这个小孩哭闹着说:“我要吃蚯蚓!”
医生听了,便说:“为什么要吃蚯蚓?”
小孩说:“因为那个是面条。”
为了要找出这个小孩心理不正常的原因,医生便叫护士到外面的花园挖了两只蚯蚓回来。
医生说:“蚯蚓来了!你吃呀!”
小孩说:“不要!我要油炸的!”
医生心想:“这个小孩,怎么那么怪!”
为了找出他心理偏差的原因,便又叫护士去将蚯蚓油炸。炸好了,医生端着盘子,拿给小孩,医生说:“来?吃吧!”
小孩说:“我只要吃一条,另一条要医生吃!”
医生心想:“管他的,先骗他吃再说。”
小孩这?又接着说:“医生要先吃,我才要吃!”这下,医生头大了。。。
为了救这个小孩,最后,医生只好硬着头皮,将其中一条蚯蚓给吃了!
突然,小孩开始滔号大哭,边哭边说:“你把我要吃的那一条蚯蚓给吃了,我不要吃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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