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台:“日航165,请由D1滑行道右转,由F3滑行道进入停机坪。”
飞行员:“可否再给我更详细的指示?我上次来夏威夷的时候,没有在机场停留。”
塔台:“好的,没问题,我马上呼叫引导车。你上次什么时候来的?”
飞行员:“。。。1941年12月7日!”
塔台:。。。。。
下午下班高峰期的公交车上,一个颇为帅气的小伙子接起电话,就好像周围没人一样,大声的讲电话。
一开始也没怎么,后来就开始了:“大哥,今天真来不了,最近我忙着呢,你不知道,我最近被个富婆在xx小区包了,天天得回去,不回去不行,没办法呀。。。。。。。。。那好好,恩有时间我给你们打电话,我请客,,,给哥几个赔不是,,哈哈,好那挂了。”
等他打完电话一抬头,全车人都在看着他。
我:嘿,我今天在路边捡到十块钱啊!
小王:是吗?那你怎么处理?
我:当然是把他交给警察叔叔咯。
小王:那么乖啊?那警察叔叔有没有表扬你拾金不昧啊?
我:哪有啊?他还嫌我交得太少呢?
小王:???他嫌你交得太少?
我:是啊。结果我再加上四十块交上去他才满意。
小王: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会这样啊?
我:是啊,警察叔叔说了,我的问题是违章行驶,要罚款五十块的,十块钱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初六晚上11点,情人节就要过去了。今年又是我独自一人过的,正在郁闷时,门铃响了,我慢吞吞地去开门,没想到站在门口的是我心仪已久的邻家大哥哥,他又高又帅,待人又和蔼,最重要的是,他今天手里捧了一大束玫瑰!
我立刻心潮澎湃,激动不已。只模糊地听他温柔地说了句:“这个送你吧!”我无措地接了过来,不知该说些什么,眼中泛着泪花。
他又接着说:“我今天特倒霉,这么一大把花都没卖出去,便宜你了,小鬼……”
有一对情侣,男的送女的回家时难舍难分,便在女方家门口吻起她来.
这一下可好,楼上的灯全亮了,女孩的爸爸下来开了门,沉着脸说:“小子,你没经过我的同意和我女儿出去,还这么晚带她回来,又在门口做出这种举动,这些我都不和你计较,但是……你的身体请不要压在门铃上好吗?”
DOS:每个人都必须奋力推动飞机,直到它开始滑动;然后大家跳上飞机,使飞机沿海岸线飞行,直到再一次着陆;然后再一次用力推,再一次跳上飞机,再一次……
MAC:所有乘务员、机长、行李员、票务代理人看起来都一模一样,动作相同,语言也相同。每当你问起细节性的问题,你都会告诉自己不需要知道,别想知道,每一件事都会在会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所以你闭嘴了。
Windows:机场的登机口色彩缤纷、富丽堂皇,在乘务员的帮助下你顺利登机,且平安无事地起飞。然后,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发生了爆炸。
WindowsNT:每个人都在跑道外长途跋涉,异口同声地念着Password,然后列队排成飞机状,坐睛,同时嘴里发出飞机飞行时的声音。
Unix:每个人在到达机场时手里都拿着一块金属板,然后走上跑道一片片地把金属板贴在飞机上,无休止地争论着飞机最后会是什么样子。
某就像无法判断一个貌似健康的人是否有肝炎一样,我们也无法判断一个看上去很正派的人是否有婚外情。肝炎与婚外情当然没有关系,但时至今日,它们共通的一点是,都一样地流行和泛滥。
这本是一个爱情萎靡的年代,年轻人的爱情越来越不像回事,婚外情却大放异彩,有愈演愈烈之势。爱情自由得没了谱,惊动了神圣的《婚姻法》。
但是,有谁能说,告别爱情已逝的婚姻,与自己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重大过错”、就是非法的呢?
幸好有伟人的那句话撑腰,“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一些不爱情离婚的人才不至于像多年以前那样,失去名誉、前程和财产。而不久的将来,这样的人就要在时间和财产上付出代价了。
代价当然是要付的,这是因为要对与自己共同生活过的人有所安排和交代,是责任心和道义使然。
然而,且慢,还要分居三年。离婚的人多数已不年轻,大好年华已所剩无几,却还要让宝贵的生命消耗三年――彼此折磨,心无宁日。对于没有婚外情的那一方,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耽误吗?
多年以前,是不想离婚的那一方在拖,到后来,众人都对这种“拖死他”的策略不以为然了。若新的《婚姻家庭法》得以通过的话,则是由它来把少数人不那么高明的行为演变成法律行为。且不说在中国,一个家庭只有一套房无法分居,即使能分居,三年一过,不是也得离吗?
缘分已尽,何不好聚好散,放生别人,也为自己寻找新的机会,处于弱势的一方能从有婚外情那方被拖得疲惫不堪的痛苦里得到什么呢?
这是一个是非标准越来越模糊的年代,好与坏,对与错,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与其致力于确定婚外情属于非法,还要分居三年才可被判决离婚,不如去保障弱势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真正地得益。曾听说过的一个事例是,夫妻俩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十几年,积聚的财富有上千万。到头来男的有年轻漂亮的新欢,要抛妻弃子(而且是三个)另筑新巢。而他的原配只是个无一技之长的农村妇女,她没有力量与他抗争。离婚时,男的几乎悉数转移财产,女方和三个孩子得到的只有区区40万。这是值得新的《婚姻法》作出努力的地方。
无论是离婚自由的现在,还是离婚没那么容易的将来,爱情的力量仍然巨大,“致命的吸引力”仍然致命。对于追求美好爱情的人来说,付多少代价都可以在所不惜。不管是否非法,想离的始终会百折不挠地离。
某晚,史迪在离开酒吧的时候,发现门口躺着一个醉汉嚎哭不已。他对这人深表同情,就过去问他是何原因。
“今晚我铸下大错,”他用鼻音说,“我把老婆卖给一个家伙,价钱是一瓶威士忌。”
“真是糟糕!”史迪说,“她被卖了,你后悔是不?”
“不。”醉汉说,“我希望她回来,因为现在我饿了,想吃东西。”
他对爱情的回味:
初相识:她真美,如同天使。
恋爱时: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姑娘,我一定要娶她!
结婚一年:我的媳妇还不错,称的上是贤内助,只不过有些小毛病,偶尔也耍耍脾气。
结婚五年:她开始变的越来越俗不可耐,越来越蛮不讲理。
结婚十年:她是世界上最丑最不近人情最不讲道理的女人,当初我怎么会娶她?
结婚二十年:不计较那些缺点,除去脾气太糟糕,她还勉强可以容忍。
结婚三十年:有时候她也挺明白事理,挺懂感情,挺会料理生活的。
结婚四十年:老伴真是不错,持家有方,在外可独挡一面,来世一定还要娶她。
她去世了:我真是说不出的难过,因为我失去了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刚满三岁的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广告,尤其喜欢张惠妹作的步步高复读机的广告。只要她一出场,小家伙就手舞足蹈、乐不可支。看得多了,即活学活用。一天晚饭后,他载歌载舞地对他奶奶唱到:“你是我的姐妹、你是我的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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